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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夫,最美最美的恋情,咱们常常看得见,由于它被精神珍惜着,咱们本人都没辙把它打开。 这些中巴是通往龚家湾的桥梁或名通路,它们的尽头,就一定是龚家湾村了。 向来,我喜欢晚上宁静的夜空。远处淡淡的灯火只简单地将窗外的一栋大楼衬了个影子,刚好让人能看到窗外有个巨大而温暖沉默的邻居。钢塑窗框闪着微弱的白光,能够看到,但是决不刺眼,如同喝酒的人只喝到微醺而兴致正浓。夏日的夜晚有点酷热难当,但是秋天的夜晚却刚刚恰好,喝酒、听音乐,看书,或者,去大街上随便走走,看看走过去的人,都长衣长袖,微风掀动衣袂,是飘飘欲仙的清秀。尤其那些仍然着了短袖和短裙的女子,在秋风里夜行,有点狐仙的味道哩。 其实应该是“他们”,我主要想讲讲摊主。我在“八”把一个卖肉夹馍的摊省略在“等等”里了,现在先讲讲他。他的摊子就摆在小区大门的旁边,每天早上一拐弯就要经过,头一两个月我都视若不见,但早饭吃来吃去就那么几样,有一天我在摊子前面停住了,盯着玻璃罩子里那垒得整整齐齐的馍看了一会儿,旁边桌子上摆着一块砧板和一把刀,桌子旁边还有一只小陶罐放在一只小火炉上,我仿佛听见它在咕噜噜地叫。我想我试着吃吃它吧。我就说来一个。 摊主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脸红彤彤的,穿着白大褂。他问我吃香菜和辣椒么。我说都吃。摊主从桌子下掏出几根香菜,揉在手里,再掏出一根长辣椒,拿起菜刀,七七七切下三分之一来。他放下刀,右手掂起一把小勺,左手揭开小陶罐,小陶罐里的肉汤吐着小泡泡。摊主舀上两块夹肥夹瘦的肉,小心撇去汤,搁在辣椒旁边。他上下看了看这两块肉,又拿起小勺在陶罐里翻来拨去,挑上一小块瘦肉来,把它和那两块肉放在一起,然后把一直团着的香菜从手心里退出来,用三根手指捏着,搁在肉和辣椒的上面,一手掂着刀,嗒嗒嗒,嗒嗒嗒,把肉、辣椒、香菜剁糊了。接着,他从玻璃罩子里拿出一只馍,拿刀横拉出一张大口,他把那团糊状物用到抬起来,倒进大口中,一共倒了三次,他把几乎所有的糊状物都倒进去了。我以为他要把馍递给我了,但他没有,他又揭开小陶罐,用小勺子舀了一点红彤彤的汤倒进这个塞满了糊的馍的大口里。 这个男人在我的笔下做起肉夹馍就是这个样子,他的摊子一直从早上摆到晚上十一点,我不知道早上他是几点钟开始摆的,反正每次我出门他都在那里了。有一次十点多去买,他微笑着和我说,今天这么迟啊,一般你都九点左右的么。这下我知道他已经认识我了,我决定以后要减少买肉夹馍的次数。如果他和我打招呼,是希望多卖出几个肉夹馍,那么他遇上我这种人也算是他倒霉,我生怕路上有太多半熟不熟的人,然后我要和他们打声招呼或微笑一下什么,这多累啊。 木屋喜欢第二故乡,是感觉第二故乡的人民特别的憨厚、忠诚和勤劳。木屋可以给你们举一个例子。那时候,我还在地质队当队员,有一次,我来到白草坪探矿,是中午,天特别炎热,我带的水已经喝完了。我敲开了一家老乡的门,出来的是一位老大娘,当她得知我想讨碗水喝时,她把我让进了屋,然后为我端上了一大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