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必须严格防护措施: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一指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固体废物的处理都会发生。如果不能准确、详细地把握各类固废处理的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种固废处理将对社会生态环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有鉴于此,本文结合相关理论知识,从固体废物处置概念、固体废物处置风险特征识别程序和风险特征识别依据三个方面探讨了固体废物处置的风险特征识别及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另外,依据物品的社会特点,如物品有无巨大且稳定的市场,物品是否出产量很大,若上述是必定的,则可断定物质不归于废物,反之;物质或许归于废物。除上述2项要素外,还需注意物品是归于固废处理领域仍是副产品领域这两者之间存在相对性, 因而在剖析判别时应综合各项要素,尽量做出、客观的判别。
4.2 判别是否列入《国家风险废物名录》
在分析和识别固体废物处置风险特征的过程中,《国家危险废物清单》是一份重要的参考文件。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详细列出了固体废物处理的职业来源、固体废物处理的类别、废物代码、固体废物处理特性和固体废物处理的风险特性。在分析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清单和清单中的内容标准进行。
另外,为了保证固体废物处置风险特性识别结果的性,在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过程中应掌握一定的查询方法。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比较废物的职业来源,然后找出非特定职业,这将有助于确定物质的大致规模。